新加坡的法定育儿假
兼顾全职工作与照顾孩子绝非易事。好消息是,在新加坡工作的父母,其孩子如果7 岁及以下,就有权享受育儿假(childcare leave),不过的育儿假的长短将取决于他们是否在儿童发展共同储蓄法案(CDCA)所保障的范围内。
育儿假的目的
育儿假旨在让父母在必要的时候与孩子共度重要时光。例如,当孩子生病时父母需要照顾孩子、带孩子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或父母要陪伴孩子第一天上学时,都可以利用这个假期。
育儿假是每年12 个月期限,未用完的育儿假将被视为失效,而且这种类型的假期不能选择转换为现金。当员工转换工作单位,育儿假也不能转移,并且不能转移给配偶。因此,如果您不想让育儿假失效,最好尽量使用。
儿童发展共同储蓄法案(CDCA)的育儿假
儿童发展共同储蓄法案(CDCA)能帮助到忙碌的在职父母,只要身为父母者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权享受育儿假:
- 孩子必须是 新加坡人
- 亲生父母必须合法结婚(包括离婚和丧偶的父母)
- 父母必须为公司工作至少 3 个月
- 父母是公司的全职、兼职、合同或临时雇员(包括公司的管理、行政和机密职务人员)。
对于做自雇工作的父母,如果符合以下条件,仍然可以享受育儿假:
- 孩子是新加坡人
- 个体经营者父母在育儿休假期间因无法从事业务而遭受收入损失
- 该父母的公司至少连续运营了三个月
根据儿童发展共同储蓄法案(CDCA),全职员工无论有多少名孩子,每年可享有六天育儿假。兼职、临时和合同雇员每年享有至少两天的育儿假,按照比例相当于全职员工。
雇佣法令的育儿假
如果父母不能儿童发展共同储蓄法案(CDCA)规定的要求,还有另一种选择,那就是 雇佣法令(Employment Act) 父母必须至少为其雇主工作了三个月才符合这个法令的资格条件。
根据雇佣法令,全职工作的父母,无论有多少名孩子,每年享有两天育儿假。至少已连续工作三个月的兼职、合同和临时雇员,其休假权利应根据同等全职雇员的工作时间按比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