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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个人所得税服务

个人所得税服务 价格配套

配套 收费(新元)
呈报个人所得税 从$500起(含消费税是 $545)
呈报合伙生意 的P表格 从$500起(含消费税是 $545)
缴付个人所得税GIRO (银行转账)设置 * $200(含消费税是 $218)

* 注册GIRO(银行转账)有数种方式:
– 通过线上银行申请GIRO(适用于星展银行DBS/ 新加坡邮政储蓄银行POSB和华侨银行客户)
– 通过AXS机器申请GIRO(适用于DBS / POSB客户)
– 随着评估通知信一起发送的付款单上,有GIRO申请表格(适用于DBS / POSB、汇丰银行、华侨银行和大华银行客户)
– 下载个人所得税GIRO申请表 并把完成填写的表格传回给我们。

 

GIRO如何运作?

您可以享有多达12个月的免息分期付款,或选择透过GIRO一次过扣除应付款项。
12个月GIRO分期付款周期,是从5月开始至次年4月结束。 如果您是在5月份之后加入GIRO,分期付款将在GIRO申请被获得批准后的一个月内开始,并在次年4月结束。

 

快速链接Personal Income Tax Services

雇主的义务
雇员的义务
合伙生意的义务
个人所得税常见问题
个人所得税策划

 

 

新加坡个人所得税,您必须了解的事实

新加坡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是全世界最低的。 要了解新加坡个人所得税的义务与责任,您需首先需确定是否税务居民,以及应课税收入,然后才应用累进税。 新加坡个人所得税的重点包括:

  • 新加坡的累进税率从0%开始,到20%(320,000新元以上)。</ li>
  • 无资本利得税或遗产税。</ li>
  • 只对个人在新加坡赚取的收入征税。在海外工作时,个人所赚取的收入不会被征税(除少数例外)。</ li>
  • 根据个人的税收居民身份,有不同税务规则。</ li>
  • 所得税按前一年度进行评估。</ li>

所得税率获知更多个人所得税率资料.
请注意以下与呈报个人所得税有关的关键日期。

  • 准备IR8A 时间 雇主不超过 1st 每年3月
  • 报税截止日期 B, B1 表格雇员 4月15日. 如果您使用电子报税,截止日期可延至4月18日。
  • 报税截止日期P表格合伙生意 4月15日 。如果您使用电子报税,截止日期可延至4月18日。

 

雇主的义务

作为雇主,您必须在每年3月1日之前,为您所有在新加坡工作的雇员准备IR8A表格以及附件 8A, 附件8B或者IR8S表格 (若适用)

IR8A表格 用以呈报全体员工的薪酬。
附件8A 若员工被提供实物福利则需要完成。
附件 8B 如果有员工或办公室,直接或间接从其他形式的股权计划中行使、转让或释放任何股权或利益,或其他形式的股权计划中获得利益,则需要完成此附件。 新加坡籍雇主或新加坡永久居民雇主(2011年被派驻海外)需完成并呈交给所得税审计长。
IR 8S表格 若雇主多付了雇员公积金(CPF)则需填写此表。

从2016年年度评估(YA)开始,全年雇员人数为11人以上的雇主,或以“电子方式领取员工收入通知信”的雇主,必须以电子方式将员工收入资料提交给税务局。

税务局鼓励所有雇主加入“雇用入息自动纳入计划”(AIS)。 根据这一计划,雇主以电子方式将雇员的收入资料提交给税务局。职员收入资料将显示在员工的电子报税表上,并自动纳入所得税评估。 如果您参与AIS,则不需要向您的员工发放IRBA表格。

欲知更多详情,请看 雇员收入电子报税.
想了解更多有关雇用入息自动纳入计划 (AIS),请拨打1800 356 8015 联络税务局或电邮至ais@iras.gov.sg.
您可以参考雇员收入电子报税以学习如何为您的员工完成表格。
请参考快速链接以下载表格(微软word格式).

 

员工责任

身为员工,您必须在4月15日之前提交纸本的个人所得税表(如果您实行电子报税,可以在4月18日之前呈交)。

您可以使用以下任何一种模式报税:

  • 电子报税:
    • 可以透过进行电子报税 用SingPass/IRAS密码. 成功完成报税后,您将即时收到确认信息。
    • 电子报税指南/常见问题
    • 4月18日之前报税者请用SingPass/IRAS密码.
    • 税务局(IRAS)建议您获取 SingPass. SingPass是进行所有政府线上电子服务时的通用密码。您可以在线申请SingPass,一般会在四个工作日内收到你的SingPass。,欲获取更多详情,请点击这里 SingPass 常见问题.
    • 如果您不符合申请SingPass的条件,您可以在线申请 IRAS 密码 税务局(IRAS)在在五个工作日内把IRAS密码寄给您。
    • 若您的雇主没有参加雇用入息自动纳入计划 (AIS)您将需要呈报IR8A表格。雇员可以透过 e-Services – Participating Organizations查询您的雇主是否有加入AIS计划并呈报相关资料。
  • 使用纸质报税表进行申报:
    • 如果您需要呈报退税,IRAS将在二月或三月期间向您发送适当的纸本退税表。如果您确定必须呈报退税,但却没有在3月15日之前收到通知 请联络 IRAS以获得协助.
    • 请记得在退税表第一页签名并于4月15日之前交还给税务局IRAS。
    • 纸本退税表的类别:

1)      个人税务居民应该会收到 B1表格
2)      自雇 (可以是独资生意或合伙生意) 应该会收到 B表格
3)      非居民个人报税应该会收到 M表格
你可能有兴趣了解 常见报税错误 如何呈报 之前没有呈报的收入.

 

合伙生意的义务

报税
即便合伙生意无需课税,但仍须提交年度所得税申报表(称为“表格P”),以显示该年度的收入以及扣除的费用。如果收到P表格或电子报税邀请,即使该年度尚未开始营业,该合伙公司也必须提交P表格。

表格P通常在每年3月中旬发送给首合伙人,以便让该合伙人代表所有合股者报税。首合伙人必须通知所有合伙人他们各自的收入份额,让他们进行呈报个人所得税。

表格P不可从IRAS网站下载。 如果您需要表格P的副本,请致电个人所得税辅助热线:1800-356 8300。

请查看P表格说明获知更多资讯以完成表格P。

您还必须以四行声明清楚呈报,显示各方合作伙伴的损益分配情况,并就每个相关期间的所有合作伙伴,完成表格P的第3页和第4页。 如果 营业收入为50万新元以上,您还必须呈上不同时期的,受认证的账目报告。

“认证”的是意思是由您(合伙人)签署,表明账目属真实而正确。

“账目报告”包括交易、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

提交表格P的截止日期是4月15日。 如果是以电子报税,可以在4月18日或之前呈交。

 

向合伙人分配损益

在IRAS处理表格P之后,它将把“向合伙人分配利润/亏损”传给首合伙人。

首合伙人有义务通知其他合伙人他们的损益份额。 每个合伙人将按照他们各人的损益份额,以个人名义课税。

 

向合作伙伴分配利润/亏损的异议

如果您反对向合作伙伴分配损益,则必须通过首合伙人来提出异议。 首合伙人必须在分配损益通知发出日期的30日内,写信通知并清楚说明反对的理由。

 

如果您的合伙人之中有非居民

请查看S45预扣税与和合伙生意以获取详细讯息.

 

新的合伙生意

您可以下载此表格,或拨打至企业所得税热线:1800-356 8300,以要求将表格发送到您的传真号码。
当税务局收到您的注册表格时,IRAS会将Form P发送给首合伙人。

个人所得税常见问题

Q1: 新加坡个人所得税税率是多少?

A1: 居民个人所得税以0%至20%(年度收入超过320,000新元)的累进税率征税。非居民个人则按15%或累进税率征税,以较高的税额为准。提供详细的累进税率图表

Q2: 谁需要在新加坡呈报个人所得税?

A2: 如果您在新加坡居住超过60天(同一年内),并且您在新加坡的收入超过2万2千新元,您需要在新加坡报税. 如果您是公司的董事、在新加坡任表演艺术家或在新加坡行使专业任务,那么60天规则不适用。

Q3: 如何确认您是需要缴税的新加坡税务居民?

A3: 如果您在新加坡居住超过183天,并在新加坡赚取收入,则被视为新加坡的税务居民。

Q4: 我是公司的董事,我在新加坡的课税会不同吗?

A4: 若董事是新加坡居民,则循正常税法进行。与其他本地个人纳税者一样按累进税率为其收入课税。一般来说,其工作收入有两种,他/她可以领取
– 董事薪金(关系到公积金); 或
– 董事费(不关系到公积金)。对于非居民董事(没有工作准证或创业准证Entrepass),其在新加坡的收入有特别规定:
– 董事费用、薪金、顾问费和所有其他收入,按20%税率征税(预扣税)。
* 由于您的雇主根据来源预留税款,并提交IR37,您不需要为董事的报酬单独提交报税表。 但是,如果您已经发出纳税申报单,请申报新加坡所有来源的所有来源,包括董事的报酬,并在“从源头扣除的税款”字段中输入税款。 非居民主任如果有其他收入来源,必须提交所得税申报表。
如果董事是公司股东,他/她可以考虑分配股利,而不是领取董事费用,以避免付预扣税。新加坡公司的股利分配一直免税,不管股东所在何处。

Q5: 我已经领取公司董事费,该笔收入何时要呈报?

A5: 以该名董事有权收取董事费的年份为准,无视董事收到费用以及付款的时间。 一般来说,董事费有三类:
– 根据雇佣合同而领取的董事费用,他/她可以在同一年内确认该笔费用
– 对于被拖欠的董事费用(例如,财政年是截至2012年12月31日,董事完成必要服务但是费用在2013年才被批准),一般上,在年度股东大会或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上,经过投票决议批准,董事即有权获得董事费用。
– 对于提前批准的董事费用(例如,财政年年是截至2013年12月31日,董事费用在2013年,该董事完成职责之前就被批准),董事无权在年度股东大会/股东特别大会上被批准该费用。 其实,他应该在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财政年结束时才有权获得该董事费用。*如果支付给非居民董事的董事费已付预扣税(第45节),那么在则IR8A表格上的职员称号注明“应用S45”。

Q6: 我已经从公司获得了实物福利(例如公司支付我的住宿费用),会对我的税务造成影响吗?

A6: 是的,依据个人所得税而定。 然而,这些福利很多都是以较低的税率征税。想了解更多,可以参考雇员薪酬税务常见问题.

Q7: 新加坡是否会对个人自国外赚取的收入征税?

A7: 一般来说,您收到的外国来源收入不受税收限制。但是,如果该收入是由于在新加坡履行职务,而从新加坡累积或来自新加坡,即使您的雇主是非居民/ 海外公司,该笔收入是会被征税。 此外,如果该笔收入是通过在新加坡的合伙生意而在新加坡收取,也一样需要纳税。
此外,如果您的海外工业与您的新加坡工业有关,那么您从海外获得的收入将需要课税。也就是说,这笔收入是您在这里工作的一部分,即这份工作需要您在海外公干的意思。

Q8: 如果一年中有超过一半时间我都是在海外工作,那我还算是新加坡税务居民吗?

A8: 如果您出国工作是因为新加坡的工作所需,那你仍有可能是新加坡税务居民(假设你在新加坡持有效工作证)。 也就是说,您在这里工作的一部分包括在海外公干。一般来说,一个人如果在一年当中,有以下情况,则被视为新加坡税务居民:
– 他实际逗留在新加坡至少183天;或
– 在新加坡工作至少183天(不是以公司董事身份)
如果公司的董事身在新加坡少于183天,通常不会被视为新加坡税务居民。 如果该董事也被任命为执行董事(即有参与业务与日常营运),那么,根据实情和情况,他可被视为新加坡税务居民。

Q9: 我是否要为新加坡公司发给我的股息收入纳税?

A9: 一般来说,以下类型的股息,在新加坡属于免税:
– 新加坡公司派给股东的股息。
– 新加坡收到的外国股息。这不包括在新加坡合伙生意收到的外国来源收入。
–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86条文,授权的信托基金和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的收入分配(不包括发行股息)。

Q10: 如果非新加坡公民职员被派驻到集团在海外的子公司,新加坡税务局是否会要求先结清未纳税款?

A10: 一旦非新加坡公民雇员离开,雇主需要在他走的前一个月前寻求清理相关税务(包括海外职务);或
– 任何期间离开新加坡超过三个月。
如果雇员离开新加坡是进行培训或商业目的(不包括派驻海外),为期三至六个月,则不需要结清未纳税款。

Q11: 支付执行董事的收入是否须缴纳预扣税?

A11: 预扣税适用于以非居民董事身份支付对外国人的收入。预扣税程序并不适用于支付给外国籍执行董事的收入。相反,执行董事必须在报税时呈报其收入。税务局将会向他发出税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