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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加坡经商的马来西亚公司

作为全球最具活力及以商业为主导的新加坡,其发达的交通、世界级的设备、战略地理位置、一流的人力资本以及无数全球领域人才和专才,为大马企业家提供了无与伦比的经商机会。

新加坡是全球经济枢纽,也是亚洲首屈一指的资产管理中心,管理超过1兆新元的资产,并且正稳健增长中。新加坡的商业中心功能,吸引了3万7400家国际公司到来成立总公司,其中有7000家还是跨国公司。马来西亚是新加坡最大的贸易伙伴,2012年双边贸易总额超过910亿美元,等同于亚洲总交易额的五分之一。

新加坡也可说是全球经济与政治稳定度最高的国家之一。还有政府廉洁,贪腐率极低让新加坡时时维持在高效营运中。

这种种的好处,加上新加坡自由外来直接投资政策、亲商企业税收政策、外国收入免税以及世界一流基础设施,让越来越多的马来西亚公司将新加坡纳入在成立业务据点的考量。

在新加坡经商的马来西亚公司

易于做生意

新加坡持续被世界银行《年度营商环境报告》选为全球最易经商国家。尤其在获得资本和信贷,以及如何有效地解决破产问题等对企业家和初创企业非常重要的领域,新加坡取得了很高的分数。相比之下,马来西亚排在新加坡后头,位居第23。新加坡也是亚洲唯一获得全球三大机构“AAA”信用评级的国家。

 

易于成立业务

在新加坡成立业务易如反掌,与其他国家形成鲜明对比。例如,在新加坡注册公司只需要2个步骤和1天的时间;马来西亚则需要9个步骤,辗转下来都要花费约11天的时间。有者只要符合当局要求,还能够透过新加坡官网注册公司。另外,新加坡商业园区甚多,对想找寻合适办公地点的业者来说不成问题。

 

可更好获得融资和低腐败率

初创企业需要国家很多的帮助,才能让他们的商业潜能发挥至极致。少了国家协助,即使是最有经验的创业家,也极难在不利于业务的商业环境中求存。新加坡和马来西亚在培育和对待新企业上落差甚巨。

根据世界经济论坛最新的全球竞争力报告,新加坡在这方面从138个国家脱颖而出,排名第二;马来西亚则排在第二十五。从排名来看,马来西亚经济虽正迅速发展,但对于经商相比新加坡还是相当困难的。

将报告分拆来看,缺少融资管道和高贪腐率是两种阻碍马来西亚初创企业的最大因素。正因此如此,反而凸显了邻国新加坡在这两方面的优势。

 

强大的法律系统

新加坡曾被英国统治。作为英国前殖民地,新加坡拥有很强大的英语法律系统。新加坡公司林立如雨后春笋,可说是新加坡稳健和完善的法律、制度、政策以及监管框架带来的结果。还有新加坡的理想地理位置,吸引很多业者将业务据点设在这里,以方便看管和打理东南亚的其他业务。

 

衔接各大新兴市场

如之前所述,新加坡地理位置理想,是一个易于经商的环境。任何到来新加坡的初创企业家,等于是将自己的业务摆在踏入印尼和泰国等东南亚新兴国的门槛。这一切都有赖于新加坡一级的基础设施,让新加坡很好地与世界各国衔接。在早期阶段向国际市场扩张,对许多初创企业来说至关重要。新加坡为此可说是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

成本低廉 , 盈利高企

在新加坡成立公司意味着马来西亚业者能以马币赚取新币的汇率差价。尤其马币近期疯狂贬值,业者可从中赚取庞大盈利。

 

低企的新加坡企业税

新加坡征收17%的企业税,在全球可谓税率最低的国家之一。在新加坡,初创企业可以免于缴纳税务。马来西亚则相反,公司必须缴交25%的企业税。

这也就是为什么很多公司宁愿选择新加坡,为他们南亚和东南亚业务的据点。尤其是初创企业,也希望能享有到新加坡提供的商业好处。再加上,新加坡已经和马来西亚签署避免双重征税协议(DTA)。因此,马来西亚业者即使到新加坡创业也不会受到惩罚。

 

 

成立新加坡公司的税收优势

新加坡与马来西亚签订DTA,让从境外取得的股息享有较低的预扣税。另外,新加坡仅征收17%的企业税,也没有资本利得税(CGT,对资产所获收益征税),是控股公司设立业务的理想据点。

 

了解新加坡与马来西亚签署的避免双重征税协议(DTA)

股息纳税

马来西亚子公司派发给新加坡控股公司的股息,在马来西亚是不必缴纳预扣税的。

如果符合条件,从马来西亚子公司获得的股息在新加坡外国收入来源计划下,还可以免除缴税。不过,条件是马来西亚公司(这里以马来西亚为例)的应纳企业税率至少15%,而且已经上缴给大马税务局。

 

收入利息纳税

根据DTA,新加坡将对收入利息纳10%税率。同时,收入来源国也可能会采取相同行动,对收入利息征税。

 

特许权使用费和技术服务费纳税

诸如收入利息,新加坡税务局会对特许权使用费征收8%税款,技术服务费用税率则为5%。

 

避免双重征税

如果新加坡公司境外收入被双重征税(一次在新加坡境内,一次在收入来源国如马来西亚),新加坡公司可根据境外税收抵免计划(FTC)提出税款减免。税款减免可以让新加坡公司索偿回在马来西亚被征收的税款,自同笔境外收入已在新加坡被纳税。上述举措被称为双重税收减免(DTR)。

再者,在新加坡政府为初创企业成立的税收减免计划下,符合条件的新加坡新创企业在首3个财政年的每一年营业额,在不超过最高30万新元的正常纳税水平下,则可100%免除缴税。其他的好处包括企业税收回扣计划(应纳税的50%)、无股息税收、境外收入税收豁免以及外国税收抵免(FTC)共享系统,增加了新加坡经商优势。

在新加坡经商的马来西亚公司

值得一提的是,新加坡政府在2011年推介的外国税收抵免(FTC)共享系统,不只是简化了税收条规,也减少了新加坡公司境外收入应纳税款。符合FTC的条件是公司应纳企业税率至少15%,而且已经上缴给国家税务局。

如果您对于如何成立新加坡公司还有疑问,请电邮我们 info@3ecpa.com.sg ,我们会在24小时内及时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