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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的股息税:应课税股息和非应课税股息
从2008年1月1日开始,新加坡股东不必再就新加坡居民公司根据单层公司税制支付的股息缴税。新加坡股息的定义是股东从其在公司的所有权份额中获得的利润,可通过两种方式——现金或实物来支付。根据新加坡的股息税制,在一年内累计的新加坡股息将被申报为应付款项。
什么是应课税新加坡股息?
下列新加坡股息需缴纳所得税:
- 透过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的分利获得的收入。如果有关收入是来自新加坡公司的合伙企业或REIT中的贸易、业务或行业,则会被视为应课税新加坡股息。
- 任何由合作社支付的新加坡股息。
- 透过新加坡合伙企业从外国获得的收入,虽然有适用于这类收入的条款。欲知豁免详情,请点击此处。
什么是非应课税新加坡股息?
下列新加坡股息不被视为应课税:
- 新加坡居民公司根据单层公司税制在2008年1月1日或之后支付的任何新加坡股息,但不包括合作社支付的新加坡股息。
- 透过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的分利获得的收入,但不包括来自新加坡合伙企业或REIT中的贸易、业务或行业的收入。
- 居民个人于2004年1月1日或之后在新加坡收到的任何外国股息。如果符合某些条件,新加坡股息可豁免缴税。欲知豁免详情,请点击此处。
如何申报新加坡的股息税?
应课税新加坡股息必须在所得税申报表中的“其他收入”部分申报。
但是,如果有关股息的结单表明您的组织将会直接向新加坡国内税务局(IRAS)提供必要的股息资料,您就无需申报有关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