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您在新加坡的股息税务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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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8年1月1日起,在新加坡的一层公司税制下,新加坡居民公司所支付的股息不再对股东征税。新加坡股息被定义为从您在公司所持股份比例中获得的利润。这些在新加坡的股息(有时称为 Dividend SG)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支付给您,即现金或实物形式。
3E Accounting 提供专业咨询和企业合规服务,协助新加坡公司进行规范的股息宣派、符合法定要求,并遵守新加坡公司税制下的税务合规。
当公司盈利时,股东通常期望分得一部分利润。然而,这种期望并不具有法律保证。只有在存在利润、董事会批准且法律允许的情况下,股息才会发放,而在新加坡,法律始终具有最终决定权。
《公司法》第403条 公司法 规定,除非公司在分配后仍有能力偿还其债务,否则不得支付股息。在进行任何分配之前必须存在利润,这是不可协商的。期末股息需在年度股东大会(AGM)上获得股东批准,而中期股息在公司章程允许的情况下可由董事会单独宣派。两者均无规定的金额或频率。
新加坡的一层公司税制意味着,一旦公司税已缴纳,股息在股东手中免税。向非居民支付股息不征收预提税,这是一项有意为之的政策,使新加坡成为亚洲最具股息效率的司法管辖区之一。
根据FRS,股息负债仅在宣派后确认,一旦确认便不再具有自由裁量性。在新交所上市的公司需满足额外的信息披露要求,例如必须及时、准确且完整地公布股息决策。
受MAS监管的银行和金融机构在分配股息前必须维持资本充足率。当资本缓冲不足时,MAS可限制或禁止分红,例如在COVID-19疫情期间,曾指示本地银行限制分配。
上市公司必须通过SGX的监管申报系统,及时披露股息决策,包括金额、登记日和支付日。未遵守规定将面临监管行动。对于公众公司而言,股息政策不仅是董事会决策,更是对市场的承诺。
该法赋予清算人在公司资不抵债前追回已支付股息的权力,若该等分配构成不当优待或低价交易。批准此类支付的董事可能承担个人责任。当公司偿付能力受到质疑时,对公司的受托责任优先于股东压力。
下表介绍了新加坡不同类型的股息:
| 股息类型 | 定义 | 由谁宣派? |
| 期末股息 | 在财政年度结束时,根据已确认的利润宣派 | 在年度股东大会(AGM)上由股东根据董事会建议批准 |
| 中期股息 | 在财政年度内、最终账目编制前宣派 | 在公司章程允许的情况下,由董事会宣派 |
| 特别股息 | 在常规股息周期之外的一次性分配,通常来自异常利润或资产出售 | 视公司章程而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宣派 |
| 股票股息 | 以额外股份形式而非现金支付的股息 | 由董事会提出,并需股东批准 |
| 实物股息 | 向股东分配非现金资产,如不动产或证券 | 由董事会提出,并需股东批准 |
| 免税股息 | 来自免税收入或资本利得的股息,传递给股东时免税 | 由董事会或股东宣派 |
| 资本股息 | 来自公司资本利润或储备的分配,不同于营业利润 | 由股东批准,且需符合严格的法律条件 |
与其他司法管辖区不同,新加坡通常不对股息征税,这使其成为具有吸引力的商业地点。
以下股息在新加坡需缴纳所得税:
以下股息在新加坡通常不需纳税:
下表列出了新加坡公司在股息税务方面的合规要求:
| 合规要求 | 适用实体 | 主要义务 |
| 年度公司税申报 | 所有新加坡居民公司 | 在每年提交的Form C或Form C-S中申报所有应税收入,包括来自海外的股息 |
| 一层股息确认 | 向股东分派股息的公司 | 确认股息来源于税后利润;在分配时无需承担预提税义务 |
| 海外来源股息申报 | 接收海外股息的公司 | 除非满足《所得税法》第13(9)条的全部三项豁免条件,否则须将海外股息申报为应税收入 |
| 第13(9)条豁免证明 | 申请海外股息豁免的公司 | 保存相关证明文件,以证明该收入已在海外纳税、当地法定税率至少为15%,且新加坡国内税务局(IRAS)认为该豁免具有益处 |
| 股息凭证发放 | 所有支付股息的公司 | 向股东发出股息凭证,披露每次分配的税务性质;或可代表股东直接向IRAS提交股息信息 |
| REIT预提税缴纳 | 向非居民(非个人)分配收入的REIT | 对符合条件的分配向非居民非个人单位持有人预扣并缴纳10%的税款,该税率固定至2030年 |
| 合作社股息申报 | 向成员支付股息的合作社 | 合作社支付的股息在股东手中需纳税,并须据实申报;一层税制豁免不适用 |
| 转让定价文档 | 涉及跨境关联方股息流动的公司 | 在股息涉及跨司法管辖区的关联实体时,需保存同期转让定价文档 |
| 预计应税收入(ECI)申报 | 所有公司,包括接收应税股息的公司 | 在财政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内提交ECI申报,涵盖期间内收到的所有应税股息收入 |
在新加坡,应税股息必须在您的所得税申报表中“其他收入(Other Income)”栏目下申报。
然而,如果您的公司在股息凭证(Dividend SG voucher)中注明将直接向新加坡国内税务局(IRAS)提交相关股息信息,则您无需在报税表中申报该股息。[/vc_column_text][/vc_column][/vc_row]
通过3E Accounting的专业指导,提升税务效率并确保全面合规。
公司不能从资本或累计亏损中派发股息。必须在当前财年或过往留存收益中存在真实的正利润。单一盈利年度并不会自动抵消累计亏损;如果累计亏损超过当前利润,则仍需符合《公司法》下的偿付能力测试。
新加坡税务居民个人收到的海外股息通常免税,但其来源、结构以及是否通过合伙企业分配等因素都会影响最终税务处理。
已宣派但尚未支付的股息构成公司的法律债务。在登记日之后发生的股权变更,不会将该权利转移给新股东。在重组过程中,未支付的股息通常被视为无担保债权。
无论收款人是否为公司员工,股息本身的税务性质不会改变。然而,对于那些看似以股息形式替代薪资的安排(尤其是在封闭型公司中),IRAS会进行严格审查,因为这可能涉及转让定价及收入性质认定问题。
不是。根据新加坡《公司法》,奖金不被视为股息。奖金通常是基于绩效支付给员工的报酬,而股息则是向股东分配利润。
在一层公司税制下,新加坡居民公司派发的股息通常免税。股东可通过投资新加坡上市公司股票、将海外来源股息保留在新加坡境外,或利用符合条件的海外收入税务豁免来避免股息税,因为新加坡不对资本利得或股息收入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