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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陪产假的条件是什么?

新加坡陪产假新加坡政府从2017年1月1日开始为在该国工作的父亲(包括自雇人士)提供资助,让他们可享有为期两周的有薪陪产假。

新加坡的有薪陪产假称为政府支付陪产假(GPPL),适用于符合下列所有条件的在职父亲:

  • 孩子是新加坡公民
  • 在受孕至分娩期间,父亲必须(或已经)与孩子的母亲合法结婚。
  • 自雇人士必须在孩子出生前持续从事其职业至少3个月,并且会在陪产假期间失去收入。
  • 受雇人士必须在孩子出生前为雇主连续工作至少3个月。

如果符合下列所有条件,新加坡的有薪陪产假也适用于养父:

  • 孩子是新加坡公民。
  • 自雇人士必须在孩子出生前持续从事其职业至少3个月,并且会在陪产假期间失去收入。
  • 受雇人士必须在孩子出生前为雇主连续工作至少3个月。

 

新加坡有薪陪产假的权益有哪些?

在GPPL下,父亲可享有为期两周的有薪陪产假。有薪陪产假的总天数取决于父亲一周的工作天数,举例来说,一周工作6天的父亲可获得12天的有薪陪产假。

如果您是在2017年1月

 

1日当天或之后出生(或预计出生)的新加坡公民孩子的在职父亲,您可以享有2周的有薪陪产假。政府支付陪产假每周的上限为2,500新元,包括公积金缴款。

新加坡的有薪陪产假可通过以下3种方式进行:

  • 默认形式,没有互相协定

使用这种方式,您将在孩子出生后16周内享受连续2周的政府支付陪产假

  • 互相协定,具有弹性

使用这种方式,您将在孩子出生后12个月内随时享受2周的政府支付陪产假。您的陪产假可以分为几个阶段,与工作日穿插,并在12个月内以任意组合进行。 

  • 计算实际休假天数

          使用这种方式,您的2周陪产假将是该周的工作天数乘以2,上限为每周6个工作日。

 

在新加坡申请陪产假

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申请新加坡的有薪陪产假或申请销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