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外国股份本身并不妨碍公司被 IRAS 认定为休眠状态;部分于2025年注册的公司无须报税。除非 IRAS 已批准豁免,2026年的公司所得税申报表一般须在11月30日前提交。
本文会说明新加坡控股公司休眠申报涉及的会计与企业管制局(ACRA)与新加坡国内税务局(IRAS)分别采用的休眠判定标准,并进一步讨论外国股份、已宣派但未支付的股息、闲置银行账户及豁免条件,以及控股公司即使休眠也仍须继续履行的申报义务。
2026年,新加坡控股公司的“休眠”意味着什么?
休眠由 ACRA 与 IRAS 依据不同法律分别判定;满足其中一项判定,并不自动等同于满足另一项。
新加坡的休眠并非单一状态。会计与企业管制局(ACRA)负责执行《1967年公司法》,判断公司是否符合第201A条“休眠相关公司”的财务报表豁免条件。新加坡国内税务局(IRAS)则根据《1947年所得税法》管理公司所得税,判断公司在整个基准期内是否经营业务或取得收入。基准期是与某一课税年(YA)相关的财务期间。
新加坡控股公司可能在 IRAS 眼中是休眠的,却不满足 ACRA 的豁免条件。两者测试的重点不同:ACRA 审阅财务报表中记录的会计事项,IRAS 则看业务活动与收入。公司绝不应假定一个监管机构的结论会自动适用于另一个监管机构。
时间点非常关键。就2026课税年而言,公司一般须在2026年11月30日前提交公司所得税申报表。获得 IRAS 豁免后,这一要求才会移除。2025年注册的公司如果当年没有结账,无须申报;如果在2025年结账但尚未开始业务或未取得收入,也无须申报。逾期申报或不申报可被处以最高5,000新元的罚款。即使委任了代理,董事仍须对及时、准确申报负责。

休眠的新加坡公司能否持有外国股份或子公司?
可以。IRAS 在一项实例中说明,一家持有外国股份、没有经营业务且未从投资取得收入的公司,只要在整个基准期内都符合这些条件,就会被视为休眠公司。
IRAS 提供了一个这方面的实例:一家新加坡公司持有外国股份,没有业务活动,也没有投资收入,在公司所得税上即属休眠公司。休眠并不等于无须申报:除非适用豁免,该公司仍须在11月30日前提交休眠公司申报表,该表只要求填写两项基本声明。
这种情况在实践中经常出现。许多区域结构最初都是通过新加坡公司注册设立一家公司作为投资工具;跨国公司在进行新加坡控股公司注册以设立控股实体时也常见这一模式。每个投资事实如何影响结果,取决于所涉制度与相关年度。对于须视具体事实而定的事项,应将其视为需要技术审阅,而不是固定结论。
1. 持有外国股份但无收入或业务活动
在相关财务年度之前购入的股份,本身并不能证明或否定 ACRA 休眠状态;这只是一个须视具体事实而定的分析起点。就 IRAS 而言,持有外国股份的公司可以是休眠的:它必须在整个基准期内没有经营业务,也没有取得投资收入。在就 ACRA 得出结论前,应确认投资会计处理、任何重新计量及整个财务年度的所有分录。
2. 已宣派但尚未支付的股息
已宣派但未支付的股息,并非一个可以一概而论的事项。分析重点在于相关决议、公司的法律权利、收入在账目中确认的时间,以及该收入是否已在新加坡收到并须课税。由于这些变量因个案而异,较稳妥的做法是提交合适的申报表,而不是假设豁免地位仍然有效。
3. 已实际收到股息
收到股息即属取得收入,因此该公司在该基准期内不属于休眠公司。外国来源收入一般在汇入新加坡并收到时课税,但 IRAS 也列出了新加坡税务居民公司收到符合条件的外国来源股息可获豁免的条件。是否适用豁免或税收协定宽免,须由专业人士审阅居民身份、受益所有人以及来源地预扣税。
4. 闲置银行账户产生的利息
IRAS 明确表示,公司在财务年度内从投资取得利息收入的,在该 YA 不被视为休眠公司。金额大小无关紧要;法律测试在于是否取得收入。即使只有几元银行利息,也会导致该年度不再符合休眠处理。
5. 未变动的集团内部贷款余额
一项保持不变且不产生利息的贷款余额,本身未必能决定该年度。任何还款、抵销、豁免、利息计提或外汇重新计量,都是须经技术确认的会计事项;在得出休眠结论前,应逐一评估其重要性与确认时间。ACRA 没有公布逐项交易对照表,因此每个分录都必须独立评估。
ACRA“休眠相关公司”豁免如何运作?
第201A条宽免只有在满足所有“休眠相关公司”条件时才适用,其测试核心是在相关期间是否存在重大会计事项。
ACRA 宽免须满足第201A条全部条件:公司须自成立起或自上一财务年度结束起一直处于休眠状态,不得为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的附属公司,且在财务年度内任何时候总资产不得超过50万新元;如为并非另一法团附属公司的母公司,其集团合并总资产也不得超过该门槛,并须在提交年度申报时提交所需董事声明且未收到第201A(3)条通知。
某些订明事项不会破坏休眠状态,包括委任公司秘书、维持注册办事处和登记册、支付法定费用或罚款,以及认购股东股份。这项豁免范围较窄。ACRA 审视的是是否有重大会计事项影响财务报表。建议由会计及公司秘书专业人士审阅后再申报宽免。例子包括应收股息、利息计提、公允价值入账或重新计量。重要性与确认时间必须逐一评估。这是视具体事实而定的判断,而不是逐项交易规则。
ACRA 与 IRAS 休眠判定对照
| 事项 | ACRA 要求 | IRAS 要求 |
|---|---|---|
| 法律依据 | 《1967年公司法》第201A条 | 《1947年所得税法》,由 IRAS 执行 |
| 核心问题 | 是否存在影响财务报表的重大会计事项? | 公司在整个基准期内是否经营业务或取得收入? |
| 持有外国股份的影响 | 没有自动结果;资产测试与当年度分录仍适用 | 若无业务和投资收入,可以属于休眠 |
| 银行利息的影响 | 属须评估的会计事项 | 在该 YA 不被视为休眠,无论金额多少 |
| 测试通过的结果 | 可豁免向 ACRA 提交财务报表 | 有资格申请豁免未来所得税申报 |
IRAS 何时会豁免休眠投资控股公司的未来申报?
IRAS 可在收到申请并评估所有资格条件后,豁免未来所得税申报;审批从来不会自动发生。
这项豁免是一项以申请为基础的税务宽免,适用于尚未开始业务或已经停止业务的公司。IRAS 会根据公司事实评估申请,因此批准并非自动。如果 IRAS 已就某一年度发出申报表,公司应提交该表;如果已产生收入或事实仍有不确定性,也应提交适用申报表。适用申报表可以是 Form C-S、Form C-S (Lite) 或 Form C。
IRAS 批准豁免后,公司如果重新开展业务或开始取得收入,必须在1个月内通知 IRAS,并在当时索取相应的公司申报表。一次性的收入收取有特定的 IRAS 处理程序,不应被视为自动维持豁免。
1. 投资未产生收入
公司在相关期间不得从所持有的投资取得收入,包括利息或股息。持有投资本身并不是障碍;从投资取得收入才是障碍。
2. 税务事项全部处理完毕
截至停止营业日,所有须提交的申报表、财务报表和税务计算都必须已经提交。对于预评课税年,IRAS 给予公司自豁免申请日起21天内提交。
3. 已注销GST注册
如果公司之前曾注册消费税(GST),必须在申请豁免前注销该注册。
4. 两年内不打算重启业务
公司必须没有在未来两年内重新开展业务的意图。此条件是申请 IRAS 豁免未来所得税申报的一部分,IRAS 会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评估申请,批准并非自动发生。
公司应提交申报表、申请豁免还是寻求专业意见?
一份简短清单可以取代猜测:在每个申报截止日之前,将公司事实与三种可行做法之一对应。
当情况不明朗时,结构化的决策清单有助于把各项注意事项转化为行动:
- 确认整个基准期和财务年度内没有收入,也没有非订明会计事项——审阅银行对账单、投资对账单、股息决议和集团内部确认函。
- 如果已产生收入或已收到 IRAS 发出的申报表,应在11月30日前提交适用申报表。按情况选择 Form C-S、Form C-S (Lite)、Form C 或休眠公司申报表。
- 如果公司属于休眠状态、税务事项已处理完毕、GST 已注销且未来两年内不打算重启,可申请 IRAS 豁免未来申报。
- 如果已发生宣派但未支付的股息、集团内部资金流动或重新计量分录,应在申报宽免或豁免前进行会计与税务技术审阅。
- 记录 ACRA 年度申报和持续公司秘书义务的日期;这些义务与税务结果无关,仍须履行。
控股公司事实形态及其申报后果
| 事实形态 | IRAS 要求 | ACRA 要求 | 实际做法 |
|---|---|---|---|
| 持有外国股份,无收入且当年度无交易 | 休眠;或可申请豁免 | 若符合资产测试,可获宽免 | 除非已获豁免,提交休眠公司申报表 |
| 子公司宣派但未支付股息 | 须视具体事实分析 | 确认收入可能终止宽免 | 提交适用申报表;另行评估收入收取 |
| 实际收到股息 | 不属于休眠 | 宽免终止 | 提交申报表;审阅豁免条件 |
| 闲置银行账户收到利息 | 在该 YA 不属于休眠 | 已记录会计事项 | 提交申报表 |
| 未变动且不计息的集团内部贷款 | 一般视事实而定 | 视事实而定 | 得出结论前确认当年度分录 |
| 存续 GST 注册 | 注销前不可申请豁免 | 对 ACRA 测试无直接影响 | 提交零 GST 申报表;先注销注册 |
休眠控股公司每年仍须履行哪些义务?
一家存续的新加坡公司必须每年提交 ACRA 年度申报,包括休眠公司或已获 IRAS 豁免的公司。非上市公司通常在财务年度结束后七个月内申报。
一个常见且代价高昂的误解是:IRAS 豁免等于关闭所有申报。ACRA 要求所有存续的新加坡公司提交年度申报,包括休眠公司和已获 IRAS 豁免的公司。财务年度于2025年12月31日结束的非上市公司,申报截止日为2026年7月31日。设有股本和海外分行登记册的公司,期限为八个月而非七个月;个别实体的特殊情况也可能改变时间。
企业应在2026年初就把 ACRA 和 IRAS 的日期记入日程。无论税务状态如何,错过年度申报本身即属不合规事项。
1. ACRA年度申报
年度申报通过 ACRA 系统提交,与任何税务豁免完全无关。没有公司股东的具备偿付能力的豁免私人公司,通常无须向 ACRA 提交财务报表,但仍须编制并向成员传阅。
2. 股东周年大会豁免与股东权利
符合条件的私人休眠相关公司可获豁免召开股东周年大会。但股东周年大会详情仍须在年度申报中声明,成员仍保留要求召开会议的权利。豁免的措辞非常具体,不应解读为所有休眠公司都能免开股东周年大会。
3. 注册办事处、公司秘书与登记册
休眠不会解散公司。公司必须维持新加坡注册办事处地址、公司秘书、会计记录和适用的法定登记册,并履行可登记控制人申报义务,但须遵守相关豁免和期限。
GST注册如何影响新加坡休眠公司?
GST注册不会决定 ACRA 休眠与否。已注册 GST 的公司必须继续提交 GST 申报表,包括零申报,直至注销生效;具有存续 GST 注册与 IRAS 豁免条件并不兼容。
IRAS 要求已注册 GST 人士继续履行其 GST 义务,直至最后一个注册日;若没有业务交易,也须提交零申报。对于休眠控股公司,实际顺序是先注销 GST 注册,再申请 IRAS 休眠公司豁免。两个制度在其他方面互相独立:公司不会仅仅因为曾经或现在是 GST 注册者,就在 ACRA 角度变成非休眠。
注销本身也须谨慎处理。IRAS 的最终申报流程(Form GST F8)可能要求就指定业务资产计提销项税,前提是其合计公开市场价值超过10,000新元。这项规则适用于官方列明的资产类别和例外情况,因此所保留的投资不会自动被视为视同销售。在完成注销前,应把公司事实与 IRAS 公布的各项条件逐一核对。
总结
控股公司的休眠判断涉及两套制度,而不是一个单一标签。IRAS 可以把持有外国股份的公司视为休眠公司,只要它没有经营业务,也没有取得收入。除非 IRAS 批准豁免,公司仍须提交休眠公司申报表或其他适用公司申报表。ACRA 宽免则取决于重大会计事项、公司或集团50万新元资产测试,以及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已宣派但未支付的股息、银行利息和集团内部资金流动,都须按具体事实审阅,而不能假设。
即使获得 IRAS 豁免,公司每年仍有一套合规日历。它必须在财务年度结束后七个月内提交 ACRA 年度申报,并维持注册办事处、公司秘书和适用登记册。GST 申报表须持续提交,直至注销生效。当业务重新开始或取得收入时,已获豁免的公司必须在1个月内通知 IRAS。
一家公司可能在其中一个制度下休眠,却在另一个制度下不属休眠;只有逐一核对事实后,差异才会显现。我们帮助控股公司评估休眠状态、准备 IRAS 豁免申请、确保 ACRA 年度申报按计划进行,并处理 GST 注销。请在2026年11月30日截止日之前,与我们的团队一起审阅贵公司的状况。
常见问题
在 IRAS 层面可以,但前提是它在整个基准期内没有经营业务,也没有取得收入(包括股息或利息)。ACRA 的财务报表宽免是另一项测试,须考虑重大会计事项、上市身份以及公司或集团50万新元资产门槛。
没有统一的答案。结果取决于相关决议、公司的法律权利、收入在账目中确认的时间,以及该收入是否已在新加坡收到并须课税。较稳妥的做法是提交适用申报表,而不是假设豁免继续有效。
会。IRAS 认为,公司在财务年度内从投资收到利息收入的,在该课税年不属于休眠公司。金额大小无关紧要;法律测试在于是否收到收入。
不能。ACRA 要求所有存续新加坡公司提交年度申报,包括休眠公司和已获 IRAS 豁免的公司。非上市公司通常在财务年度结束后七个月内申报。
是。已注册 GST 的公司必须继续提交申报表,包括零申报,直至注销生效。申请 IRAS 休眠公司豁免前必须先注销 GST 注册;最终申报可能须就公开市场价值超过10,000新元的指定业务资产计提销项税。
Abigail Yu
董事
Abigail Yu 负责 3E Accounting Group 的高管领导工作,统筹运营、IT 解决方案、公共关系及数字营销,以推动业务成功。她持有新加坡国立大学传播及新媒体荣誉学位,在危机管理、财经传播及企业传播方面具备深厚专长。








